治污设备不匹配 非法排放遭查处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29
阅读次数: 次
12月14日,区环保局接到举报,位于申港路2300号的上海凸版有限公司存在非法排放废气、废液的情况。执法人员立即赶赴该公司对其废气净化设备出口的废气进行了采样监测。
测试报告表明,涂布工序2#(第三次监测)甲苯排放浓度、苯排放浓度和涂布工序1#(第三次监测)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超过了《印刷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72-2015)表2中甲苯3mg/m3、苯1mg/m3、非甲烷总烃50mg/m3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区环保局责令上海凸版有限公司停产整治,并对其处以罚款85万元。
执法人员介绍,上海凸版有限公司作为VOCs排放的重点企业,虽装有VOCs治理设备,但未能从自身实际出发,安装与企业生产工艺相匹配的VOCs治理设备,导致设备安装后效果未能达到原有的设计要求。发现问题后环保部门以新《大气法》规定的高额处罚作为助力,推动企业自觉加强污染治理,将监察与监测紧密结合,将取证与教育紧密结合,将处罚与整改紧密结合,促企业守法奉法。